全國知名互聯(lián)網(wǎng)會展平臺,提供展會設計、展覽設計搭建、會展策劃、會展搭建等全方位解決方案!
我的位置:

定金超過合同金額的20%合同還生效嗎

提問者: 呂堂|瀏覽 154 次|提問時間: 2015-01-01

已有 1 條回答

曲莎

2016-02-08 最終答案
《擔保法》規(guī)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 定金的數(shù)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 超過部分屬于違法,只能按20%收取,合同約定超過20%的比例的,也按照20%收取,其他部分必須退還另一方。 但是合同仍然有效。《合同法》第五十六條規(guī)定: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如果現(xiàn)實操作中,約定20%的定金無法操作,可以約定訂金。“定金”指合同當事人為保證合同履行,由一方當事人預先向對方繳納一定數(shù)額的錢款?!逗贤ā返?15條規(guī)定:“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shù)肿鲀r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贝送猓ń鸨仨氁詴嫘问胶炗?,且定金的總額不得超過合同標的的20%。 合同履行的“訂金”作為預付款的一部分,只能抵充貨款。無論哪一方不履行,都必須將其如數(shù)返還給付訂金的一方,不能起到擔保的作用。但是同時約定定金和訂金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