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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勞動合同法中的經濟補償怎樣定的?

提問者: 古士啟|瀏覽 207 次|提問時間: 2016-02-29

已有 1 條回答

章茜初

2016-03-04 最終答案
  以前沒有《勞動合同法》,你指的是《勞動法》吧?  1、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fā)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fā)給經濟補償金?!  哆`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fā)〔1994〕481號)第五條  2、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fā)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應發(fā)給不低于六個月工資的醫(y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y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y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y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  哆`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fā)〔1994〕481號)第六條  3、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fā)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哆`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fā)〔1994〕481號)第七條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fā)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哆`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fā)〔1994〕481號)第八條  ★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準是指企業(yè)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 ∮萌藛挝灰罁哆`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六條、第八條解除勞動合同時,勞動者的月平均工資低于企業(yè)月平均工資的,按企業(yè)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  《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fā)〔1994〕481號)第十一條  5、 用人單位與掌握商業(yè)秘密的職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秘密有關事項時,可以約定在勞動合同終止前或該職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后的一定時間內(不超過六個月),調整其工作崗位,變更勞動合同中相關內容;用人單位也可規(guī)定掌握商業(yè)秘密的職工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內(不超過三年),不得到生產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yè)務且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原單位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yè)務,但用人單位應當給予該職工一定數額的經濟補償。  勞動部關于企業(yè)職工流動若干問題的通知(1996年10月31日 勞部發(fā)[1996]355號)第二條  6、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后,未按規(guī)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fā)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哆`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fā)〔1994〕481號)第十條  7、勞動者違反本規(guī)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下列損失: ?。ㄒ唬┯萌藛挝粸殇浻脛趧诱咧苯又Ц兜馁M用; ?。ǘ┯萌藛挝粸閯趧诱咧Ц兜呐嘤栙M用; ?。ㄈιa、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賠償辦法》 (勞部發(fā)[1995]223號)第四條  8、用人單位出資(指有支付貨幣憑證的情況)對職工進行各類技術培訓,職工提出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如果在試用期內,則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該項培訓費用。如果試用期滿,在合同期內,則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支付該項培訓費用,具體支付方法是:約定服務期的,按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職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沒約定服務期的,按勞動合同期等分出資金額,以職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職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雙方對遞減計算方式已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如果合同期滿,職工要求終止合同,則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該項培訓費用。如果是由用人單位出資招用的職工,職工在合同期內(包括試用期)解除與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則該用人單位可向職工索賠為錄用勞動者直接支付的費用?! 趧硬哭k公廳關于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處理依據問題的復函勞辦發(fā)[1995]264號第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