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與兩家單位分別簽定勞動合同勞務合同可以嗎
提問者: 諸葛姣蓮|瀏覽 122 次|提問時間: 2015-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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宰雨
2016-04-16
最終答案
勞動者能否和兩家以上的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要視勞動者的用工形式的具體情形而定?! ?007年6月29日頒布的《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guī)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其中有: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jīng)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此,勞動者和兩個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法律并不禁止。但是,不要對其中一項工作的完成造成嚴重影響;同時,單位對這種情況也沒有提出反對。 1、在非全日制用工時,勞動者的時間比較自由,他可以和兩家以上的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但是要注意的是,后訂立的勞動合同不能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2、在全日制用工時,勞動者如果通過兼職的方式和兩家以上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時,對本職工作會有影響,或者本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本單位有權解除勞動合同并無需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 3、勞動者還沒有和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就和下家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如果造成原單位經(jīng)濟損失的,需要承擔經(jīng)濟賠償?shù)呢熑危绻录覇挝粚υ瓎挝坏膿p失也有責任的,需要和勞動者一起承擔連帶賠償?shù)呢熑巍?/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