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中有隱瞞病史兩年后免責條款是法律中的哪條
提問者: 魏雄之|瀏覽 117 次|提問時間: 2015-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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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儀東
2016-10-13
最終答案
這應該是不可抗辯條款, 在保險法里有第十六條 訂立保險合同,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的,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前款規(guī)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蛘咛岣弑kU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 前款規(guī)定的合同解除權,自保險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過三十日不行使而消滅。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過二年的,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發(fā)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