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琳
2015-12-07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二條 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tǒng)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七十三條 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ㄒ唬┩诵?; ?。ǘ┗疾?; ?。ㄈ┮蚬麣埢蛘呋悸殬I(yè)病; (四)失業(yè); ?。ㄎ澹┥?。 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準由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 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 所以《勞動法》已明確規(guī)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氨仨殹卑磿r足額支付。